近几年来住建部关于监理/造价/招标等重磅政策接连发布
住建部等三部委大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取消中级职称报考条件等
2020年3月住建部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降低造价企业资质门槛
2018年住建部废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这一切动作都在实行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也会迅速引发大范围关注,资本进入、门槛降低等……这些改革的要害就是打破了行业的“隔离墙”,使之造价、招标代理、监理等产业融合,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
监理大变
2018年12月住建部出台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9年2月1日起,审查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申请时,对注册类人员指标,按相应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核定。
甲级资质注册类人员指标按照相应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核定。意味着有关部门或在弱化企业资质。
2020年3月24日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报考条件取消中级职称要求,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改革。
造价大变
2020年3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迅速引发大范围关注:资本进入、门槛降低、挂靠式微、头部引领等……
实际上,这一改革的要害就是打破了工程造价咨询产业的“隔离墙”,使之与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等产业融合为“建设工程企业”,可以很方便地进行合并、重组,并且可以使用合并前的资质(如存在)。预计改革的反应是一系列的、连锁的,可能在近期就会引爆,各企业应该高度关注,创造机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
住建部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本次改革重点很多:
1、删去”双60%“,即取消“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的要求。
2、申请甲级资质,一级造价工程师人数要求由10人降低为6人,需要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由20人降低为12人,大幅降低了要求,减轻了企业负担。
3、乙级标准中,一级注册造价师人数要求由6人降低为3人,专职专业人员由12人降低为6人,大幅降低资质所需人员要求,减轻了企业负担。
4、乙级资质企业可承接业务范围,由工程造价5000万元改为2亿元以下,扩大了乙级企业的从业范围和生存空间。
5、删去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为全国执业扫除了障碍。
6、取消办公场所人均面积的要求。
7、造价师注册:
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劳动合同、身份证等,由复印件改为必须提供原件。
执业印章由原来的统一核发,改为“按照规定自行制作”。
申请延续注册时,造价工程师本人和单位应对其前一个注册的工作业绩进行承诺,并由注册机关调查核实。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被废止
2018年3月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被废止。
住建部、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大力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2020年9月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意见》明确提出:
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2019年3月住建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从根本上解决了投资者或建设单位的综合性、一体化咨询服务需求问题。
《意见》明确,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项目决策阶段
鼓励投资者在投资决策环节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统筹考虑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各种因素,增强决策论证的协调性。
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可由工程咨询单位采取市场合作、委托专业服务等方式牵头提供,或由其会同具备相应资格的服务机构联合提供。
鼓励纳入有关行业自律管理体系的工程咨询单位发挥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特长,开展综合性咨询服务。
鼓励项目单位采用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减少分散专项评价评估,避免可行性研究论证碎片化。
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开展综合性咨询。
建设实施阶段
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当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询单位联合实施。
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依法选择优秀团队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对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承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设计单位在民用建筑中实施全过程咨询的,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此外,鼓励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
逐步减少投资决策环节和工程建设领域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将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的资质资格证书核发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鼓励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计取方式:酬金可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也可根据所包含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费用进行支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专项服务酬金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禁止恶意低价竞争行为。
各建设单位、设计院、施工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应更多地了解最新政策,做到识大势、应潮流、瞄准“新工程咨询”产业大目标前进,以资本扩大规模,以人才占领区域,以技术控制质量,以愿景规范行为,迅速发展“航母型”大型工程咨询企业,培养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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